西南交通大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学校综合改革

发布者:发展与规划处发布时间:2016-01-13浏览次数:270

    西南交通大学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健全校内制度体系。坚持以《章程》为学校改革发展、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出台《依法治校评价标准》《依法治校评估办法》,建立健全定期检查、情况通报、督查督办、绩效挂钩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规章制度体系。开展校内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遵循合法性原则和法治统一原则,及时新立、修改、废止相关校内规章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化、常态化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途径和机制,在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校内规章制度制订(修订)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大额投资决策事项法律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审查、可行性论证等方面为学校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修订学校《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以及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规则。推动教授治学和学术决策机构建设,修订学术委员会章程,成立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大会,充分发挥师生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成立西南交通大学理事会,制定理事会章程,在决策咨询、参与审议、社会合作、民主监督方面发挥作用。

  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理念,保证学生公平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资源,获得学业和品行评价,获得奖学金、资助。健全教师聘任和管理制度,聘任合同依法明确学校与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建立健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奖惩考核等规章制度,保障教师享有合法权益和待遇;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教师行为准则,强化师德建设。设立教师、学生申诉委员会,完善申诉机制,明确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及时作出申诉结论意见;建立听证制度,保证处理程序公开公正。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党委中心组、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明确教职员工入职培训法治教育内容与学时,开展机关学习竞赛活动,切实提高教职员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以及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和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把法治教育列入学校非法律专业必修或选修课程;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法制类社团、网络专栏、新媒体、实践基地等,增强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信息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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