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石河子大学重点学科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石河子大学重点学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石大校发〔2006〕119号)要求,学校将对校级重点学科进行周期建设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学科及验收内容
2013年立项建设的37个校级重点(培育)学科,其中校级重点学科25个,校级重点培育学科12个(见附件1)。
本次校级重点学科验收,重点是总结各学科在建设期内所取得的主要建设成效。各学科参照2013年制定的《石河子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认真梳理本学科在研究方向、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国内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建设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学科的发展思路。
二、时间安排及验收程序
9月15日-11月15日,学科自评。各学科根据学校要求对立项建设以来所取得的成绩进行认真梳理,填写《石河子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验收总结报告》(附件2);
11月16-11月30日,学院预验收。由学院组织专家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预验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和整改方案。
11月30日,学院上报《石河子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验收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具体上报份数根据专家数确定)。
12月1日-12月15日(具体时间待定),学校验收。学校组织专家对校级重点学科进行验收,主要通过听取重点学科负责人汇报,同时结合学科填报的《石河子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验收总结报告》进行评审,最后形成整体意见。
四、其他要求
1.学科建设内容填写的时间段统一为2013年1月1日-2015年11月30日。
2.重点学科汇报时需制作幻灯片,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3.学科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各相关学院、学科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校级重点学科的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将作为该学科是否进入下一轮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刘运东 王志君 电话:2055707
发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