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近期有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发展与规划处发布时间:2015-09-21浏览次数:330

各学院,校直属、附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按照学校要求,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单位(校机关有关职能处室)利用暑期对专项规划战略研究报告进行了完善并完成了专项规划(初稿)的编制工作。各学院和直属、附属单位也对本单位的“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进行了全面总结。根据《石河子大学“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结合目前该项工作的实际推进情况,经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工作组研究,决定对“十三五”规划编制下一阶段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各重点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在负责校领导的指导下,对重点专项规划(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和论证,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重点专项规划(送审稿)。10月中旬,各重点专项规划牵头单位负责将重点专项规划(送审稿)报送至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学院,直属、附属单位在前期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按照《石河子大学“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继续深入分析“十三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理解国家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加大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对接力度,有序推进本单位的“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各单位10月底前提交本单位“十三五”发展规划(初稿)。
                石河子大学“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工作组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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