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石河子大学“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校发(2014)175号】有关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要求,本年度9月21日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工作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近期有关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现请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牵头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在10月27日前提交专项规划(送审稿);各学院在10月30日前提交学院“十三五”规划初稿。
以上材料请提供纸质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电子版传至电子邮箱:649481506@QQ.com。
石河子大学“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工作组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