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邀请函》的精神,全国第四轮学科整体水平评估工作已经启动。为了做好本次学科评估的各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学科评估的目的
1.以学科评估结果为参照,优化学科生态,完善学科规划,调整学科布局;
2.抓住学科评估契机,建立健全学科建设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推动学科信息自我监测、自我评价、自我预警的常态化;
3.完善学科建设规划,结合学科评估的质量导向,加强学科建设;
4.通过学科评估,了解本校学科在全国同行范围内的客观状态。
二、评估范围与参评条件
本轮学科评估依据我国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
1.基本条件:目前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含一级或二级授权)。
2.绑定规则:同一学科门类中,具有博士一级、二级或硕士一级授权的一级学科须同时申请参评。
注:按“动态调整”政策撤销学位授权的学科(撤销文件在评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5月30日前已上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可不绑定参评;2016年新增列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增列前该学科无学位授权点),可不“绑定参评”。
三、组织机构
(一)学校学科评估工作组
组长:向本春
副组长:陈创夫
成员:王维新张亚平魏志远李孝光贾斌高剑峰李庆德赵庆展
工作职责:领导、部署、组织实施学校的学科评估工作;负责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指导学院评估工作组开展工作;讨论和决定评估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自评、提供修改意见;汇总各参评学科评估材料并完成上报工作。
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与发展办公室。
(二)学院学科评估工作组
组 长:院长、书记
成 员:学科带头人、学科秘书及相关人员
职 责:由学院自行确定,科学合理安排材料撰写、资料收集、相关证明材料获取等人员。每个学科要专人负责,系统地整理参评材料,按要求和规定填写《学科评估简况表》(简称《简况表》)、《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办公室设在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5月5日,确定参评学科及学院上报评估工作组名单。
学校按照“同一学科门类中,本单位具有博士一级、博士二级或硕士一级授权的一级学科须同时申请参评”的“绑定参评”要求,依据《满足参评条件的学科清单》,由学校研究确定参评学科;依据参评学科所在学院,由学院上报学科评估工作组名单。
5月6日,学校学科评估工作组沟通协调会及对学院学科评估工作组进行动员。
学校针对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创新举措及填报要求对学院进行培训。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学位中心〔2016〕42号文件及其附件材料,切实领会文件精神,为顺利开展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5月7日-17日,学院部署、安排,学科填写及收集材料。
各学院务必对本院评估工作做出周密部署,把学科评估作为“学院工程”抓实抓好,要使全院教职员工了解评估、参与评估;要明确专任教师的学科归属关系,切忌出现内容错填漏填等现象;要组织院机关部门做好材料审核、保障和服务等工作。精心组织学科高质量完成《简况表》的填写和支撑材料的整理编印工作。
本次评估建立了“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毕业生质量”三维度评价模式,将对部分在校研究生和用人单位通过网络、打电话等形式进行问卷调查。为保证调查问卷的答卷质量,各学院务必使所报送的学生和用人单位全面了解本次评估的基本情况,以及参评学科的课程教学、导师指导、学位论文、所培养的学生的社会认可度和契合度等基本情况。
5月18日,学院集中审核学科填写的评估材料。学科完成《简况表》初稿、《信息表》及支撑材料的填写和准备工作。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修改、完善。
5月20日,学院向学校提交学科评估材料。学科将学院审核通过后的《简况表》、《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十五份(包括电子版)报发展规划处。
5月23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学科进行校内预评估。开展校内预评估,通过学校学科评估工作组对参评学科的《简况表》、《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学科根据专家意见对学科评估材料及时修改,以确保评估材料的质量。
5月26日,学院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根据学校预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学科进一步修改、完善,经过审核确定的最终《简况表》、《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学科在网上填写、提交(网上提交密码由发展规划处单独提供给各学科)。
5月30日,学校统一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对学院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再统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同时完成纸质材料的打印、寄送工作。
五、后续工作
1. 精准定位在校生和毕业生,确保问卷调查、专家评估调查的质量。
2. 在评估过程中,《简况表》中的所有数据进行自动校验和人工排查,部分数据要在网上公示,为此,参评学科务必确保《简况表》中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3. 按照《简况表》中“本学科代表性学术论文质量”表格格式准备“备查论文清单”,以备抽查。
4. 做好质疑问题的应对工作。
六、工作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
1. 全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学科评估,评估结果直接影响到我校学科争取国家“双一流”和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计划。
2. 参评学科所在学院要服从大局,全力以赴,明确分工,调动学科带头人和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部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估工作;非参评学科所在学院要全力配合参评学科做好评估工作。
3. 本次学科评估结果将作为我校一流学科建设、学位点调整和研究生招生计划“减、停、去”的依据。
4. 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为各参评学科做好服务和支持工作。
5. 参评学科之间必须避免评估材料的交叉重复。
6. 时间紧,任务重,责任重大,各参评学科、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安排好节假日学科评估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应能处理学科评估的相关问题。
联系人:王志君 刘运东
联系电话:2055707
手机:13999329986 13779214262
评估填报系统网址:http://www.cdgdc.edu.cn/pgsh
附件1:满足参评条件的学科清单
附件2: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
附件3:学科评估简况表
附件4: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
附件:附件1-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