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学院2015年度综合考评任务书进行反馈的通知

发布者:发展与规划处发布时间:2015-04-16浏览次数:293

各学院:
  我处依据各院与学校签订的“十二五”任期责任书和2011年以来各年度指令性指标完成情况,对学院 “十二五”目标管理2015年度计划任务责任书中的指令性指标填写情况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反馈(任务书中标红部分为我处审核中发现遗漏指标或需要修改的任期目标)。请各单位予以核对,如有疑问请在4月20前反馈给我处发展规划与考评办公室,无意见请留言告知(联系电话:2057539,QQ:649481506)。学校将在下周组织各院与学校签约事宜。
  各学院核对时请注意以下问题:
  1.各院指令性指标的数量和类别以2011年学院与学校签订的任期任务书为准,不得自行增减。
  2.已完成的指令性指标的年度任期目标不允许填“0”或自行删去,所填任期目标要不低于各院2014年填写目标数值的60%,涉及人数、个数不宜保留小数的最低填“1”。对这些指标作为学院本年度的努力方向,在年终考核时不作为未完成指标对待。
  3. 因本年度是“十二五”的最后一年,各院教师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者所占比例均填写最终任期目标,不再拆解。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发展规划与考评办公室联系。

附件:各院2015年度综合考评任务书(见OA系统)

                                             发展与规划处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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