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石河子大学一流学科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展与规划处发布时间:2017-01-05浏览次数:722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紧扣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三步走的战略目标,依据学校首次学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石河子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石大校发201617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一流学科遴选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建设目标

  (一)遴选范围

1.通过学校“一省一校工程”重点学科项目建设,学科有良好的建设基础,符合《石河子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中“遴选与建设要求”的一级学科都可以进行申报;

2.为了加强学校对一流学科建设的统一要求,对已入选自治区的10个重点学科虽可直接进入我校一流学科建设行列,但必须重新按照《石河子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填写《石河子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建设目标

建设类别分为高峰学科、高原学科和高地学科三类。其中建

设高峰学科5个,争取建成国内一流学科,进入全国学科排名前30%;建设高原学科10个,争取进入全国学科排名前50%;建设高地学科3-5,为增列区内一流学科水平的文理基础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重点建设体系奠定基础。

申报要求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要求

各学院不能将重点学科建设和一般学科建设等同对待,学科

建设是学院建设的龙头,应有所侧重和规划,重点学科建设是围绕学科方向、学术队伍、科学研究、基地平台等要素,重点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建设,汇聚一批高水平的人才队伍,最终产生标志性的科研成果,而一流学科建设是重点学科建设内涵发展的进一步提升,是学校的“亮剑”工程,是能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水平,是能在国内外打出去的“王牌”学科,一流学科建设的目标是在全国学科评估中进入前列。因此,各学院要始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发展原则,做好学院的学科布局建设,集中学院的优质资源,充分利用学校的综合优势,不断凝炼学科方向,整合学术队伍,为创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申报条件

    1.各类别学科按照《石河子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中第五条“遴选与建设要求”进行申报。

2.申报高峰学科的学术团队规模在50-60人,正高职称不少于8人;申报高原学科学术团队规模在40人左右,正高职称不少于5人;申报高地学科学术团队规模不少于35人,正高职称不少于3人。

3.鼓励各学院跨学院跨学科进行队伍的整合和方向的凝炼,

学科团队人员不得在不同申报学科中交叉兼报。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组织各学科人员认真学习《石河子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认真讨论与填写《石河子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

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将学院审核通过后的《石河子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报学校发展规划处。学校经过资格审核、组织答辩、论证等程序,最终确定我校18-20个一流学科。最终确定的一流学科按照建设目标填写建设任务书。

  

附件1:《石河子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申报表.doc

  

发展规划处

2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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